食用植物油新標準體系 花生油
食用植物油新標準體系 花生油Peanut oil
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GB 1534-2003
代替GB 1534-1986,GB/T8615-1988
花生油Peanut oil
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(zhì)量監(jiān)督檢驗檢疫總局發(fā)布
前 言
本標準5.2中的表1、表2、表3的部分指標、5.4和第7章、第8章為強制性的,其余為推薦性的。
本標準是對GB 1534-1986,GB/T8615-1988的主要技術(shù)差異:
——本標準的結(jié)構(gòu)、技術(shù)要素及表述規(guī)則按GB/T1.1-2000《標準化工作導(dǎo)則
第1部分:標準的結(jié)構(gòu)和編寫規(guī)則》進行修改;
——根據(jù)花生油采用的加工方式,對其進行了分類和定等;
——對上述標準中特征指標和質(zhì)量指標項目進行了調(diào)整;
——對質(zhì)量指標中相關(guān)指標值作了修訂。
本標準參照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標準,修改了有關(guān)指標。
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,代替GB
1534-1986《花生油》、GB/T8615-1988《濃香花生油》。
本標準由國家糧食局提出并歸口。
本標準負責起草單位:國家糧食局標準質(zhì)量中心、國家糧食局西安油脂食品及飼料質(zhì)量監(jiān)督檢驗測試中心;參加起草單位:山東萊陽魯花花生油有限公司、青島嘉里植物油有限公司、上海福臨門食品有限公司、深圳南順油脂有限公司。
本標準主要起草人:唐瑞明、龍伶俐、薛雅琳、陳燕、孫東偉、龐冬梅、徐霞、夏洪文。
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(fā)布情況為:GB 1534-1986、GB/T 8615-1988。
花生油
1、范圍
本標準規(guī)定了花生油的術(shù)語和定義、分類、質(zhì)量要求、檢驗方法及規(guī)則、標簽、包裝、貯存和運輸?shù)纫蟆?/font>
本標準適用于壓榨成品花生油、浸出成品花生油和花生原油。
花生原油的質(zhì)量指標僅適用于花生原油的貿(mào)易。
2、 規(guī)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標準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隨后所有修改單(不包括勘誤的內(nèi)容)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,然而,鼓勵根據(jù)本標準達成協(xié)議的各個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版本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版本使用于本標準。
GB 2716 食用植物油衛(wèi)生標準
GB 2760 食用添加劑使用衛(wèi)生標準
GB/T 5009.37 食用植物油衛(wèi)生標準的分析方法
GB/T 5524 植物油脂檢驗 扦樣、分樣法
GB/T 5525-1985 植物油脂檢驗 透明度、色澤、氣味、滋味鑒定法
GB/T 5526 植物油脂檢驗 比重測定法
GB/T 5527 植物油脂檢驗 折光指數(shù)測定法
GB/T 5528 植物油脂水分及揮發(fā)物含量測定法
GB/T 5529 植物油脂檢驗 雜質(zhì)測定法
GB/T 5530 動植物油脂 酸價和酸度測定(GB/T5530-1998,eqv ISO
660:1983)
GB/T 5531 植物油脂檢驗 加熱實驗
GB/T 5532 植物油碘價測定(GB/T5532-1995,neq ISO 3961:1989)
GB/T 5533 植物油脂檢驗 含皂量測定法
GB/T 5534 動植物油脂皂化值的測定(GB/T5534-1995,idt ISO 3657:1988)
GB/T 5535 植物油脂檢驗 不皂化物測定
GB/T 5538 油脂過氧化值測定(GB/T5538-1995,eqv ISO 3690:1977)
GB/T 5539 植物油脂檢驗 油脂定性實驗
GB 7718 食品標簽通用標準
GB/T 17374 食用植物油銷售包裝
GB/T 17376 動植物油脂 脂肪酸甲酯制備(GB/T 17376-1998,eqv ISO
5509:1978)
GB/T 17377 動植物油脂 脂肪酸甲酯的氣相色譜分析(GB/T 17377-1998,eqv
ISO 5508:1990)
GB/T 17756-1999 色拉油通用技術(shù)條件
3 術(shù)語和定義
下列術(shù)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。
3.1 壓榨花生油 pressing peanut oil 花生經(jīng)直接壓榨制取的油。 | 3.2 浸出花生油 solvent extraction peanut oil 花生經(jīng)浸出工藝制取的油。 |
3.3 花生原油 crude peanut oil 未經(jīng)任何處理的不能直接供人類食用的花生油。 | 3.4 成品花生油 finished product of peanut oil 經(jīng)處理符合本標準成品油質(zhì)量指標和衛(wèi)生要求的直接供人類食用的花生油。 |
3.5 折光指數(shù) refractive index 光線從空氣中折射入油脂時,入射角與折射角的正弦之比值。 | 3.6 相對密度 specific gravity |
3.7 碘值 iodine value 在規(guī)定條件下與 | 3.8 皂化值 saponification value 皂化 |
3.9 不皂化物 unsaponifiable matter 油脂中不與堿起作用、溶于醚、不溶于水的物質(zhì),包括甾醇、脂溶性維生素和色素等。 | 3.10 脂肪酸 fatty acid 脂肪族一元羧酸的總稱,通式為R-COOH。 |
3.11 色澤 colour 油脂本身帶有的顏色。主要來自于油料中的油溶性色素。 | 3.12 透明度 transparency 油脂可透過光線的程度。 |
3.13 水分及揮發(fā)物 moisture and volatile matter 在一定溫度條件下,油脂中所含的微量水分和揮發(fā)物。 | 3.14 不溶性雜質(zhì) insoluble impurity 油脂中不溶于石油醚等有機溶劑的物質(zhì)。 |
3.15 酸值 acid value 中和 | 3.16 過氧化值 peroxide value |
3.17 溶劑殘留量 residual solvent content in oil | 3.18 加熱實驗 heating test 油樣加熱 |
3.19 冷凍實驗 refrigeration test 油樣置于 | 3.20 含皂量 saponified matter content 經(jīng)過堿煉后的油脂中皂化物的含量(以油酸鈉計) |
3.21 煙點 smoking point 油樣加熱開始連續(xù)發(fā)藍煙時的溫度。 | |
4 分類
花生油分為花生原油和壓榨成品花生油、浸出成品花生油三類。
5 質(zhì)量要求
5.1 特征指標
折光指數(shù)n40: 1.460~1.465 相對密度d2020: 1.914~0.917 碘值(I)/(g/ 皂化值(KOH)/(mg/g): 187~196 不皂化物(g/kg): ≤10 脂肪酸組成(%): 十四碳以下脂肪酸 ND~0.1 豆蔻酸C14:0 ND~0.1 棕櫚酸 C16:0 8.0~14.0 棕櫚-烯酸 C16:1 ND~0.2 十七烷酸C17:0 ND~0.1 | 十七碳-烯酸 C17:1 ND~0.1 硬脂酸C18:0 0.1~4.5 油酸C18:1 35.0~67.0 亞油酸C18:2 13.0~43.0 亞麻酸C18:3 ND~0.3 花生酸 C20:0 ND~0.1 花生一烯酸C20:1 0.7~1.7 山崳酸C20:0 1.5~4.5 芥酸C22:1 ND~0.3 木焦油酸C24:0 0.5~2.5 二十四碳一烯酸C24:1 ND~0.3 |
注:1、上列指標與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CODEX
STAN—1999《的植物油法典標準》的指標一致。
2、ND表示未檢出,定義為0.05%。
5.2 質(zhì)量等級指標
表1 大豆原油質(zhì)量指標
項目o:p> | 質(zhì)量指標 |
氣味、滋味 | 具有大豆原油固有的氣味和滋味,無異味 |
水分及揮發(fā)物/(%) ≤ | 0.20 |
不溶性雜質(zhì)/(%) ≤ | 0.20 |
酸值(KOH)/(mg/g) ≤ | 4.0 |
過氧化值/(mmol/kg) ≤ | 7.5 |
溶劑殘留量/(mg/kg) ≤ | 100 |
注:黑體部分指標強制。 |
5.2.2 壓榨成品大豆油、浸出成品大豆油質(zhì)量指標見表2。
表2 壓榨成品大豆油、浸出成品大豆油質(zhì)量指標
項目o:p> | 質(zhì)量指標 |
| |||||
一級 | 二級 | 三級 | 四級 |
| |||
色澤 | (羅維朋比色槽 | — | — | 黃70紅4.0 | 黃70紅6.0 |
| |
(羅維朋比色槽 | 黃20紅2.0 | 黃35紅4.0 | — | — |
| ||
氣味、滋味 | 無氣味、口感好 | 氣味、口感良好 | 具有大豆油固有的氣味和滋味,無異味 | 具有大豆油固有的氣味和滋味,無異味 |
| ||
透明度 | 澄清、透明 | 澄清、透明 | — | — |
| ||
水分及揮發(fā)物/(%) ≤ | 0.05 | 0.05 | 0.10 | 0.20 |
| ||
不溶性雜質(zhì)/(%) ≤ | 0.05 | 0.05 | 0.05 | 0.05 |
| ||
酸值(KOH)/(mg/g) ≤ | 0.20 | 0.30 | 1.0 | 3.0 |
| ||
過氧化值/(mmol/kg) ≤ | 5.0 | 5.0 | 6.0 | 6.0 |
| ||
加熱試驗( | — | — | 無析出物,羅維朋比色:黃色值不變,紅色值的增加小于0.4 | 微量析出物,羅維朋比色:黃色值不變,紅色值增加小于4.0,藍色值增加小于0.5 |
| ||
含皂量/(%) ≤ | — | — | 0.03 | — | |||
煙點/ ℃ ≥ | 215 | 205 | — | — | |||
冷凍試驗( | 澄清、透明 | — | — | — | |||
溶劑殘留量/(mg/kg) | 浸出油 | 不得檢出 | 不得檢出 | ≤50 | ≤50 | ||
壓榨油 | 不得檢出 | 不得檢出 | 不得檢出 | 不得檢出 | |||
注1:劃有“—”者不做檢測。壓榨油和一、二級浸出油的溶劑殘留量檢出值小于10mg/kg時,視為未檢出。 注2:黑體部分指標強制。 | |||||||
5.3衛(wèi)生指標 按 GB2716、GB2760和國家有關(guān)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5.4其他
花生油中不得摻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;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。
6、 檢驗方法
6.1 透明度、氣味和滋味檢驗:按GB/T5525—1985中的第1章和第3章執(zhí)行。
6.2 色澤檢驗:按GB/T5525—1985中的第2章執(zhí)行。
6.3 相對密度檢驗:按GB/T5526執(zhí)行。
6.4 折光指數(shù)檢驗:按GB/T5527執(zhí)行。
6.5 水分及揮發(fā)物檢驗:按GB/T5528執(zhí)行。
6.6 不溶性雜質(zhì)檢驗:按GB/T5529執(zhí)行。
6.7 酸值檢驗:按GB/T5530執(zhí)行。
6.8 加熱檢驗:按GB/T5531執(zhí)行。
6.9 碘值檢驗:按GB/T5532執(zhí)行。
6.10含皂量檢驗:按GB/T5533執(zhí)行。
6.11皂化值檢驗:按GB/T5534執(zhí)行。
6.12不皂化物檢驗:按GB/T5535執(zhí)行。
6.13過氧化值檢驗:按GB/T5538執(zhí)行。
6.14冷凍實驗:按GB/T 17756---1999附錄A執(zhí)行。
6.15煙點實驗:按GB/T 17756---1999附錄B執(zhí)行。
6.16溶劑殘留量檢驗:按GB/T5009.37執(zhí)行。
6.17油脂定性試驗:按GB/T5339執(zhí)行。以油脂定性試驗和花生油特征指標(5.1)作為綜合判定依據(jù)。
6.18脂肪酸組成檢驗:按GB/T 17376~17377執(zhí)行。
6.19衛(wèi)生指標檢驗:按GB/T5009.37執(zhí)行。
7 檢驗規(guī)則
7.1 抽樣
花生油抽樣方法按照按GB/T5524的要求執(zhí)行。
7.2 出廠檢驗
7.3 型式檢驗
7.4 判定規(guī)則
8 標簽
除了符合GB7718的規(guī)定及要求之外,還有以下專門條款:
8.1 產(chǎn)品名稱
8.2 原國產(chǎn)
應(yīng)注明產(chǎn)品原料的生產(chǎn)國名。
9 包裝、貯存和運輸
9.1 包裝
應(yīng)符合GB/T 17374及國家的有關(guān)規(guī)定和要求。
9.2 貯存
應(yīng)貯存于陰涼干燥及避光處。不得與有害有毒物質(zhì)一同存放。
9.3 運輸
運輸中應(yīng)注意安全,防止日曬、雨淋、滲漏和標簽脫落。散裝運輸要有專車,保持車輛清潔衛(wèi)生。
參考文獻
[1] 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CODEX STAN 210---1999《的植物油法典標準》
上一篇 汽油中芳烴(醇類醚類)分析方案 下一篇 祝賀我公司血液酒精分析氣相色譜儀在司法、*、等部門推廣使用